親家公聽我說一定要走了後,他一天都沒說話,臉上滿是失落和憂傷。我看得出來,前面他一直說自己還沒好,實際上是不想讓我走,他捨不得我走了。

7
我開始收拾東西,準備第二天離開。夜裡,親家公竟然鼓足了勇氣,懇求我留下來。他說:我們倆在一起吧,搭夥過日子。
我內心也有這想法,但我怕女兒會不同意,感覺這樣會很丟他們的臉。
但出乎我的意料,女兒竟然給我發來消息,說親家公跟他兒子說了,想跟我共度餘生,問兒子同不同意?
女婿就跟我女兒說,他沒意見,問我女兒同不同意。
所以女兒給我發消息來了,說他們都沒意見,只要我們倆高興就行。而且,這對他們來說是大好消息,他們巴不得這樣,反正都是「爸媽」,連稱呼都不用改的。
我一下子鬆了一口氣,然後便答應了親家公,親家公可高興了!
後來,我就和親家公在一起了。親家公為了表示他對這段感情的看重,堅持帶我去領了結婚證。
他說我們倆結婚,跟別的老人再婚是不一樣的,我們不存在有財產和子女的糾紛的。他的財產都是給兒子的,我的財產都是給女兒的,他兒子和我女兒是一家人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